2013-11-16 11:24:03 公務員考試網 http://www.sss99.cn/ 文章來源:華圖教育
“我沒病,我是在被一個兒子送到另一個兒子家!鄙砘计c的于奶奶(化名)是一位87歲的老人。她躺在北京市石景山醫(yī)院急診觀察室的病床上,表面平靜。而老人之所以無助地躺在醫(yī)院,是因為其6個在北京的子女無一人讓老人進門。(11月14日《北京青年報》)
過去,我們遇到類似的情況,一般用良知來促使當事人自我約束與改變,用道德進行評判,并對不孝的子女進行譴責。但隨著老齡化社會的來臨,隨著道德力量的弱化,良心與道德,顯然已經不能很好地起到作用了。那么面對一些不孝子女,我們顯然需要用法律說話。
比如北京市此次發(fā)生的6個兒女拒養(yǎng)老母事件中,這6個兒女就明顯有違法嫌疑。比如《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四十九條規(guī)定:成年子女有贍養(yǎng)扶助父母的義務;而《老年人權益保障法》第十三條規(guī)定:老年人養(yǎng)老以居家為基礎,家庭成員應當尊重、關心和照料老年人,第十四條規(guī)定:贍養(yǎng)人應當履行對老年人經濟上供養(yǎng)、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義務,照顧老年人的特殊需要等;而《刑法》更是設置了遺棄罪以嚴厲懲罰一些不孝子女。
那么在良心和道德都無法喚醒子女的孝心的情況下,在各種勸解、調解都無法達成子女“贍養(yǎng)是義務”認識的情況下,我們的民政、婦聯等相關部門,顯然就有必要站出來,一方面暫時承擔起或者委托其他機構承擔起對老人的生活照料等工作,另一方面則可以在征得老人同意的情況下,為其提供免費的法律援助,讓強制的法律來喚醒一些子女流失或沉睡的道德、責任與良知。(劉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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