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7-21 10:03:15公務員考試網(wǎng) 文章來源:華圖教育
【背景事件】
2021年2月19日上午,被告人仇子明在衛(wèi)國戍邊官兵誓死捍衛(wèi)國土的英雄事跡報道后,為博取眼球,獲得更多關(guān)注,在其住處使用其新浪微博賬戶“辣筆小球”(粉絲數(shù)250余萬),先后于10時29分、10時46分發(fā)布2條微博,歪曲衛(wèi)國戍邊官兵的英雄事跡,詆毀貶損衛(wèi)國戍邊官兵的英雄精神,侵害英雄烈士名譽、榮譽。上述微博在網(wǎng)絡上迅速擴散,引發(fā)公眾強烈憤慨,造成惡劣社會影響。
5月31日南京市建鄴區(qū)人民法院根據(jù)案件事實、證據(jù),綜合庭審中控辯雙方意見,依法當庭宣判,認定被告人仇子明犯侵害英雄烈士名譽、榮譽罪,判處有期徒刑八個月;并責令其自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nèi)通過國內(nèi)主要門戶網(wǎng)站及全國性媒體公開賠禮道歉,消除影響。
【案件依據(jù)】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九十九條:侮辱、誹謗或者以其他方式侵害英雄烈士的名譽、榮譽,損害社會公共利益,情節(jié)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quán)利。
【案件影響】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十一)》已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四次會議于2020年12月26日通過,現(xiàn)予公布,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刑法修正案(十一)明確新的罪名侵害英雄烈士名譽、榮譽,新法一般是當年考試的重點。特別是刑法新增和修改的罪名。刑法修正案(十一)新增十七個罪名,另對原十個罪名作了調(diào)整或者取消。
【華圖課堂】
對新增重點罪名做出如下總結(jié):
危險作業(yè)罪 | 妨害藥品管理罪 |
為境外竊取、刺探、收買、非法提供商業(yè)秘密罪 | 負有照護職責人員性侵罪 |
冒名頂替罪 | 高空拋物罪 |
負有照護職責人員性侵罪 | 襲警罪 |
催收非法債務罪 | 侵害英雄烈士名譽、榮譽罪 |
非法捕獵、收購、運輸、出售陸生野生動物罪 | 破壞自然保護地罪 |
非法引進、釋放、丟棄外來入侵物種罪 | 妨害興奮劑管理罪 |
【試題模擬】
2020年3月1日起施行的刑法修正案(十一)中,下列表述正確的是:
A.因不滿十六周歲不予刑事處罰的,責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監(jiān)護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時候,依法進行專門矯治教育。
B.侵害英雄烈士名譽、榮譽罪是刑法修正案(十)中的規(guī)定
C.2020年11月26日,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四次會議表決通過刑法修正案(十一),將于2021年3月1日起施行。
D.刑法修正案(十一)中新增高空拋物、襲警罪等10個新罪名
【參考解析】
【答案】A
【解析】第一步,本題考查刑法知識。
第二步,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十七條已滿十六周歲的人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六周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強奸、搶劫、販賣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險物質(zhì)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已滿十二周歲不滿十四周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情節(jié)惡劣,經(jīng)最高人民檢察院核準追訴的,應當負刑事責任。對依照前三款規(guī)定追究刑事責任的不滿十八周歲的人,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因不滿十六周歲不予刑事處罰的,責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監(jiān)護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時候,依法進行專門矯治教育。
因此,選擇A選項。
【拓展】B項:侵害英雄烈士名譽、榮譽罪是刑法修正案(十一)中的規(guī)定。
C項:2020年12月26日,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四次會議表決通過刑法修正案(十一),將于2021年3月1日起施行。
D項:刑法修正案(十一)新增十七個罪名,另對原十個罪名作了調(diào)整或者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