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 華圖教育 關鍵詞:面試熱點,公務員,離婚保證書蓋公章,公務員面試熱點
在七份時間跨度長達五年的保證書中,署名黃濤的保證人向劉英(化名)作出多種承諾,“非常愛你,不再欺騙你,把你的話當最高指示,2015年五一后辦理離婚”。保證書上除按有指印外,還加蓋有“豐縣人民法院順河法庭”的公章……去年底剛剛榮獲江蘇省優(yōu)秀法庭庭長的豐縣人民法院順河法庭庭長黃濤向記者承認,保證書確是其所寫。(11月25日《山東商報》)
@人民網(wǎng)魏文彪:黃濤作為公職人員與領導干部長期與異性保持不正當關系,卻一再被授予榮譽稱號,無疑表明當?shù)赜嘘P方面對領導干部八小時之外表現(xiàn)與生活作風等方面,缺乏嚴格的考核與監(jiān)督、監(jiān)管,部分領導干部八小時意外情況,基本處于脫管狀態(tài)。在這種情形下,出現(xiàn)黃濤這樣干部在生活作風方面存在嚴重問題,不單沒有受到任何懲處,反而一再被授予榮譽稱號令人匪夷所思的現(xiàn)象,也就并不令人感到奇怪。
此外,一個單位的公章只能被用于公務,而黃濤為了表明對情婦的“真情實意”,離婚與其結婚的承諾不虛,竟然在“離婚保證書”上蓋上法庭公章,則表明其用權行為難以受到有效的制約。既然公章可以蓋在出具給情婦的“離婚保證書”上,自然也就可以蓋在其他不符合蓋章條件的材料上,這樣自然也就極其容易誘發(fā)腐敗。顯然,唯有有效健全領導干部權力制約機制,加大對于領導干部包括生活作風在內(nèi)各方面的考核與監(jiān)督力度,才會有利于促使領導干部德才兼?zhèn)、全面進步,在更大程度上促進黨風廉政建設。
@荊楚網(wǎng)占巴: “見過挪用公款養(yǎng)情婦的貪官,也見過用各式各樣保證書忽悠小三的腐官,就是沒見過私用法庭公章向情人寫保證書的法官。”黃濤身為山東豐縣人民法院順河法庭的法官,在長達八年的時間里,利用寫百萬欠條、寫離婚保證書并私蓋法庭公章等種種劣等手段包養(yǎng)情婦,其行騙方式堪稱荒唐滑稽至極。然而,細細分析“離婚保證書上蓋公章”的做法,又豈止滑稽呢!
法庭的公章,只能是為人民擔保,并不可能成為他包養(yǎng)情婦的稱心丸。如果說“他認為離婚保證書,顯然不能襯托他身為法官,在情婦面前的優(yōu)越感,蓋上法庭公章能讓他的離婚保證書多些時效。”那么他錯了,他的情婦劉英錯了。一份蓋有法庭公章的滑稽保證書,不管有多少份,能換來的不過是他與情婦之間的安全感。這種畸形的安全感或感情,想必也只有包養(yǎng)情婦的貪官與情婦之間才能產(chǎn)生。當然,無論王濤或劉英拿何種理由來替自己說話,也不能洗白他們之間這種無恥的交易。這種交易,就算是蓋上法庭公章,維持八年后換來還不是樹倒猢猻散的相互詆毀。不過,他們的這起深刻案例,事實上也是在給正在沉浸包養(yǎng)情婦的官員,敲響了警鐘。不走正道不干正事,到終究避不開自食其果下場。
@中國江蘇網(wǎng):事件之所以如此引人關注,不外乎官員國家公職人員的身份和一張張的“公章證明”。官員是公共權力的行使者,而包養(yǎng)情人需要大量的金錢做支撐,畢竟官員與情婦之間不是“真正的愛戀”,而是各取所需的交易,而長期的巨額開銷勢必會讓一些官員鋌而走險,走上貪污腐敗、背離人民的道路。而在離婚保證書上面蓋上公章更是將公權私用發(fā)揮到了“淋漓盡致”的地步。這樣的法官為官一任尚不能抵擋住利益的誘惑、美色的勾引,又如何能實現(xiàn)司法的公正呢?
因此,對“加蓋公章的離婚保證書”我們不能簡單的止于對官員的“雙開”,而應該進一步加強官員的道德約束和自身素質的修養(yǎng),讓我們的官員都能守得住清貧、耐得住寂寞、經(jīng)得起誘惑。只有做到“為政以德”才能樹立政府在人民群眾中的光輝形象,才能避免類似的事情再次發(fā)生,才能真正實現(xiàn)“譬如北辰,眾星拱之”的最終目的。
@中國網(wǎng)王鳴鏑:從原衢江區(qū)機關工委周書記與情婦簽下“每周發(fā)生4次關系”的保證書,到河北省水利廳干部與情人簽訂“解決兩性關系”保證書,再到昔日優(yōu)秀法庭庭長給情婦書寫下“節(jié)后離婚”保證書。官員各種“奇葩”保證書應接不暇,不斷挑戰(zhàn)公眾的神經(jīng),刺痛公眾的眼球。
近年來,“小三反腐”成“反腐先鋒”的報道屢見不鮮。而今,昔日優(yōu)秀庭長蓋公章的“創(chuàng)新”保證方式,卻著實刷新著公眾的認知底線。眾所周知,公章乃是權威的代表,而法庭的公章更代表著公平、正義與正氣。然而,這社會公平的“神圣法器”,卻被強行蓋在了黃庭長婚外情的保證書上,讓法庭受辱,更讓國家威嚴蒙羞。官員的奇葩“保證書”卻不只是個“黑色幽默”,值得各級領導干部高度重視,自查自糾、引以為戒,立行立改。
@人民網(wǎng)劉雪婷:為了表達“執(zhí)子之手,與子偕老”之心,有的人買豪車洋房以訴衷腸,有的人當眾示愛以表決心,有的人體貼入微以示愛慕。然而,這種種方式和江蘇省豐縣人民法院順河法庭庭長黃濤比起來簡直就是“小兒科”,黃濤為承此生與情人“結發(fā)同枕席,黃泉共為友”之諾,竟在長達五年的時間里,寫了7封保證書,除按有手印外還加蓋著“豐縣人民法院順河法庭”的公章。如此用公權謀私情,豈是一般人比得了的?黃濤這一封封蓋有公章的保證書,不僅讓情人吃了“定心丸”,也打了公權力一記響亮的耳光。
有的百姓跑斷了腿、磨破了嘴,才蓋的上一枚公章,可在黃濤情人那里卻只是張張嘴的事兒,著實讓人心寒。公章使用的天壤之別,除了權力的濫用,更有對群眾觀的漠視。因此,對于黃濤私用公章討好情人的事兒決不能簡單地以處理黃濤個人了事,而是應該當成一種警示,讓廣大領導干部進一步加強自身修養(yǎng)和自我約束,尊重公章背后代表的公權效力和百姓利益,真正做到心中有民、心中有戒。
華圖解析:公章,顧名思義,代表著國家、單位、企業(yè)的權威,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并且公章在實用時,有嚴格的使用范圍、用章程序。特別是政府單位的公章,更是人民賦予的公權力的一種具體體現(xiàn),使用起來更應慎重。
然而,這些對于法官黃濤來說卻不如情人重要,為了讓情人安心,不僅給情人寫離婚保證書,還要蓋上單位的公章。眾所周知,官員包養(yǎng)情婦不僅破壞了家庭倫理、敗壞了社會風氣,更損害了黨和政府在人民心中的形象,是嚴厲禁止的,而黃濤卻不把這些放在心中,明知違紀還要任性妄為,可見,其對公權力的戲謔態(tài)度、對權力觀的扭曲、對黨和人民信任的褻瀆。
為官者只有保持一顆初心,才能廉潔為官,清正為民。而像黃濤這樣,知法犯法濫用公章的人員,勢必會受到嚴厲的懲罰,同時也警醒著各級單位,必須重視對公章正確使用的管理,依法完善并做好公章專人負責,專人蓋章的原則,禁止公章成為私人斂財、桃色交易的工具。
隨著中央反腐力度的不斷加大,官員落馬已經(jīng)不是一件新鮮事,他們在法庭上陳述,往往痛哭流涕,推卸責任,有的怨“人情往來”;有的怨“不被理解”;有的怨“情人多情”;有的怨“難以推脫”;有的怨“不懂法律”等等,但是像馮立梅這樣當眾掌摑妻子,責怪妻子收受賄賂的還是第一次。